星期二, 8月 01, 2006

「少年股神」遭證監調查

「少年股神」遭證監調查疑無牌替人投資及收佣  

近年在坊間人氣急升、年僅23歲被譽為「少年股神」的股票投資者楊俊文(Ivan),最近突被證監會調查,據了解,該會已約見部分知情人士,以搜集證據,了解是否有人違法經營股票買賣,而「少年股神」一本原定在書展前推售,教人「炒股」的新書,亦告「胎死腹中」,出版無期。專題組報道 原定為楊俊文出版新書的天窗出版社行政總裁李偉榮證實,Ivan曾在月前向他說明,因有一些法律問題要處理,加上在畢業前覓得新工作,事務繁忙,故新書僅寫了很少內容,就被迫斷稿,因還未到後期的製作階段,故出版社未有損失,而暫時亦未能定出再出版日期,至於是哪些法律問題要處理,對方則無詳細透露。

教「炒股」新書出版無期 

李偉榮表示,出版社早於4月就與楊接觸,邀請他撰寫一本教人投資股票書籍,「少年股神」當時欣然答允,該處女作原定在6月出版,本來還打算安排他在近期舉行的書展舉辦簽名會,與讀者見面。 

記者多次用電話聯絡楊俊文,並留了口信,但對方一直沒有覆電,而楊俊文在7月29日亦缺席樹仁學院,在尖沙咀舉行的一項謝師宴活動。 

證監會發言人表示,該會不會就個別人士有否涉及被調查事宜作出評論。而根據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,任何人士在未持有由證監會發出適當牌照情況下,經營受規管活動,即屬犯法,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,最高可被監禁七年及罰款港幣500萬元。曾有無牌攬客收佣被控 法律界人士徐沛雄指出,過去曾有人在未持有由證監會發出適當牌照情況下,在網上宣稱自己可助人炒股,並招攬客戶收取佣金,結果被證監會成功檢控。 

他稱,證監會的調查手法,一般是約晤嫌疑人士,要求提供資料,了解事主有否替人「落盤」買賣股票,之後亦會再約晤第三者搜集證據,這個過程可能需要較長時間,但如果有人公開宣稱,可為客戶投資股票,但卻沒有適當牌照,此舉即有可能觸犯法例。

聲稱經手資金約3000萬 

楊俊文早前曾在媒體透露,現時替十多名客戶設計投資組合,經手的資金約有三千萬港元,當中有投資過百萬元的大客戶,也有些客戶只投資幾萬元,他更透露過幫人投資每年可為他帶來數千元佣金,但他並不介意,只希望和朋友一起富起來,便很有滿足感了。 

他又曾在訪問裏說,本港缺乏投資教育,不少人想投資又不懂,故正埋首把自己的投資心得輯錄成書,以講故事形式,向讀者講解何謂投資,又會透露在一些著名投資者身上學到了甚麼,該書的對象是從未投資,或投資多年仍沒有斬獲的散戶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少年股神?? 哈... 醒醒定定你今次咪賴野, 如果唔係上左身你呢世都唔駛再入呢行lu...等你收佣收得咁過癮... 祝你好運...

1 則留言:

Billy 說...

總之就得啖笑~ 哈

加上傳媒既吹噓, 我即管睇下佢威得幾耐~